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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8·惠州模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家规与国法   崔永东

        “家规”与“国法”各有自己的领域,对稳定家族秩序和国家秩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家规提倡“孝道”价值观,凸显家族利益至上,注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和睦;国法提倡“忠道”价值观,凸显国家利益至上,重视忠君爱国、无私奉献。

        家规与国法之间在功能上又可以互相支撑,在内容上也可以互相补充。“家规”重在“修身、齐家”,“国法”重在“治国、平天下”,一个恪守家规的人必然能够遵守国法。在此层面上,家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形成了某种“同构”关系。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家规连着国法。家规是治家教子、修养心性、立身处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家训”“家戒”等内容,家训的内容旨在要求家人“必须怎么做”,家戒的内容旨在要求家人“不能怎么做”。以《河东裴氏家训》《河东裴氏家戒》为例:“立志向善,做贤子孙。贻谋燕翼,勿忘祖恩。”“勤能补拙,俭以养廉。丰家裕国,莫此为先。秃惰奢靡,祸害无边。”这就阐明了在家修身与在外治国的关联性,揭示了家规通向国法的功能性价值。

        单从历史上看,家规与国法存在着很多的共同性,因其均以儒家伦理道德为基础,维护儒家伦理秩序成为其共同的使命。无论是家规还是国法,它们都将儒家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成了制度安排,靠制度的力量来督促人们积极践行儒家道德,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良风美俗的社会秩序。

        家规的广义解释是家族法规,是所谓“聚族而居”的大家族制定的法规,或称宗族法规。宗族法规除了贯彻儒家伦理精神外,还凝聚了基层族群的“基本共识”,这种共识是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习惯性观念和规则,它们成了支配基层族群社会生活的“活法”。

        在古代中国的广大基层社会,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往往是靠宗族组织依据“活法”进行调解之类的“准司法”活动加以化解的,此类准司法活动也可称之为“社会司法”。由于基层社会组织在当时有着较大的权力,如政治权、经济权、调解权、惩戒权等,因此有足够的能力来化解纠纷、维持社会秩序。这再一次说明,家族法规与国家法律虽然在内容和功能上有所不同,但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目标上的趋同性。

        在儒家文化的大背景下,从主流上看,家规与国法有着共同的精神纽带,即儒家的伦理道德。家规与国法共同将儒家道德加以制度化,体现了德、法共治的价值取向。如果说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有赖于国法完善的话,那么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则有赖于家规的完善了。因此,为了重塑家族法规,我们有必要为其注入新时代的内容,使其适应新的时代,并结合基层社会组织的重建,使古老的家族法规在整合基层社会秩序方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选自《光明日报》2017年7月11日,有删节)

    1. (1) 下列有关家规与国法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 . 家规提倡“孝道”价值观,国法提倡“忠道”价值观,根据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家规也就是国法。 B . 一个恪守家规的人必然能够遵守国法,在家修身与在外治国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因为家规与国法有着共同的精神纽带。 C . 家规与国法各有自己的领域,家规适用于“聚族而居”的大家族,国法适用于国家,国家最大,因此国法比家规更重要。 D . 家规与国法在功能上互相支撑,在内容上互相补充,它们共同将儒家道德加以制度化,分别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的价值取向。
    2. (2)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 从标题看,文章主要从家规和国法两个角度展开阐述,综观全文,文章采用了并列式论证结构。 B . 第一、二自然段提出问题,阐明家规与国法既各不相同,又有着紧密的联系,明确主旨,统摄全篇。 C . 第三至六自然段分析论证,阐明家规与国法的关系,重点从家规的角度论述,运用了举例论证法。 D . 家规,是古今有之的,作者主要从历史的角度展开理论阐述,最后提出要重塑新时代的家规。
    3. (3)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家规凸显家族利益至上,国法凸显国家利益至上,家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具有某种“同构”关系,因此家规具有通向国法的功能性价值。 B . 《河东裴氏家训》《河东裴氏家戒》都属于家规,是治家教子、修养心性、立身处世的重要载体,对稳定家族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 C . 家规,或称宗族法规,是支配基层族群社会生活的“活法”,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准司法”,是社会司法。 D . 家规与国法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目标上的趋同性,完善家规,可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国法,可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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