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斋说
宋·虞集
亦尝观于射乎?正鹄者,射者之所志也。于是良尔弓,直尔矢,养尔气,畜尔力,正尔身,守尔法,而临之。挽必圆,视必审,发必决,求中乎正鹄而已矣。正鹄之不立,则无专一之趣向,则虽有善器、强力,茫茫然将安所施哉?况乎弛焉以嬉,嫚焉以发,初无定的,亦不期于必中者,其君子绝之,不与为偶,以其无志也。
善为学者,苟知此说,其亦可以少警矣乎?夫学者之欲至于圣贤,犹射者之求中夫正鹄(1)也。不以圣贤为准的(2)而学者,是不立正鹄而射者也。志无定向,则泛滥茫洋无所底止。其不为妄人者几希!此立志之最先者也。
既有定向,则求所以至之之道焉,尤非有志者不能也。是故从师、取友、读书、穷理,皆求至之事也。于是平居无事之时,此志未尝慢也;应事接物之际,此志未尝乱也;安逸顺适,志不为尚;患难忧戚,志不为慑;必求达吾之欲至而后已。此立志始终不可渝者也。
是故志苟立矣,虽至于圣人可也。昔人有言曰:”有志者,事竟成。”又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此之谓也。志苟不立虽细微之事犹无可成之理况为学之大乎昔者夫子以生知天纵之资其始学也犹必曰志况各党小子之至愚极困者乎其不可不以尚志为至要至急也审矣。
今大司寇之上士浚仪黄君之善教子也,和而有制,严而不离。尝遣济也受业于予。济也请题其斋居以自励,因为书“尚志”二字以赠之。他日暂还其乡,又来求说。援笔书所欲言,不觉其烦也。济也,尚思立志乎哉。
【注释】①正鹄:靶心。②准的:标准。
志 苟 不 立 虽 细 微 之 事 犹 无 可 成 之 理 况 为 学 之 大 乎 昔 者 夫 子以 生 知 天 纵 之 资 其 始 学 也 犹 必 曰 志 况 各 党 小 子 之 至 愚 极 困 者 乎 其 不 可 不 以 尚 志 为 至 要 至 急 也 审 矣。
①既有定向,则求所以至之之道焉,尤非有志者不能也。
②尝遣济也受业于予。济也请题其斋居以自励,因为书”尚志”二字以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