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组织,在中华文化的发展传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且传入日本、韩国等国家,并被广为移植和仿建,成为中国文化的传播窗口和重要象征。传统书院文化的内涵相当丰富,可以从精神、制度和行为三个层面进行解读,汲取其合理成分,为当代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镜鉴和启示。
精神文化层面:传统书院注重价值关怀,有益于当代德育为先理念的坚守。
书院的精神文化主要包括书院的办学宗旨和教育理念。古代书院为“补官学之弊而兴办”,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明道传道”“发扬学术”的办学宗旨和“德育为本,修身为要;心忧天下,忠勇报国”的教育理念。书院大儒朱熹曾言:“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简言之,书院的精神文化是知识追求与价值关怀的完美统一。
制度文化层面:传统书院强调规范保障,有利于当代高等教育管理的优化。
书院的制度文化主要包括书院的管理架构和制度规范,其特点是管理机构精练化、管理原则民主化和管理方式学规化。书院的管理架构主要是“山长负责制”。山长是书院的灵魂和核心,主持教学、引领学术,德行必须“足为多士模范”。书院生徒参与管理比较普遍,很多职务都由学生担任,“斋长”是其中最主要的职务,从生徒中选择品行端正、学业优秀者担任。学规是为古代书院师生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的通称,一般包括揭示、学则、学约等。在中国书院发展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学规是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内容涵盖阅读目的、进德立品、修身养性、阅读技法等方面,语言严肃而不失婉约。书院学规是根据学生的主体需要和内在潜能确定,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行为文化层面:传统书院倡扬活动实效,助益于当代学校教育实践的优化。
书院的行为文化主要包括书院的会讲、讲会和游历等活动。讲会指大家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争鸣。讲会参与者不分阶级、不问出身,广纳会友,所有人一律平等交流,学生在自习中产生的问题可以当面向老师请教可以得到及时解答。公元1167年,理学家朱熹专程从福建崇安来到湖南长沙,去访问主教岳麓书院的张栻,开创中国书院史上不同学派之间会讲的先河,留下了千古佳话“朱张会讲”。游历是书院大师提倡的践履活动,教育不能局限于课堂、书本,应该走向民间,走近名山大川。书院山长经常带领生徒“绝其尘香,存其道气”,使生徒“聆清幽之胜,踵明贤之迹,兴尚友之思”,以强化其社会责任感。
在千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书院形成的独特文化符合教育的规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进入新时代,弘扬传统书院优秀文化,既可以引领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可以促进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摘编自张晓《传统书院文化的基本维度及其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