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节选自《出师表》)
(乙)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汉、魏以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①废廖立、李严②於南中,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③矣!’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④称‘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
(节选自《贞观政要》)
(注释)①表:指上表建议。②廖立、李严:蜀汉之臣。③左衽:古代少数民族衣襟左开,借指异族入侵而亡国。④陈寿:西晋人,著有《三国志》。
①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理:()
②悉以咨之 悉:()
③必能裨补阙漏 阙:()
④尝表废廖立、李严於南中 尝: ()
⑤诸葛亮为丞相 为:()
①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②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