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儒、道两体系确立的精神,均视“物”为精神升华之道的 。在道家体系中,老子庄子都是否定“物”的;而在儒家体系中,对于“物”,采取了一种警惕戒惧的态度,其代表性说法就是“玩物丧志”的命题。把“恋物”与“失德”联系起来,“物害”之说是古代中国的一个 的观念。此观念不仅左右了古代中国社会对实体物质,也影响到对艺术的态度。明代的文人士大夫却挑战这种“物害”观念。文震亨写成《长物志》。“长物”之说,源自《老子》,“长物”即谓多余之物。唐代颜真卿、白居易曾多次使用“长物”一词,佛经翻译也用“长物”指简朴生活需要之外之物。文震亨为“长物”作“志”,一则以“长物”为生活"余物”,一则又以之为文人士大夫悦情逸性的 之物。明人沈春泽曾为《长物志》作序,( )。“于世为闲事,于身为长物”,“长物”的意义正在其“多余”的归属为玩赏者提供了 和表现“真韵、真才与真情”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