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风解印绶去。
迁光禄勋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不止之,滂怀恨,弃官而去。郭林宗闻而让蕃曰:“若范孟博者,岂宜以公礼格之! 今成其去就之名,得无自取不优之议邪?”蕃乃谢焉。复为太尉黄琼所辟,后诏三府掾属举谣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尚书责滂所劾甚多,疑有私故。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贪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 以会日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吏不能诘。
滂睹时方艰,知意不行,因投劾去。太守宗资先闻其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职,严整疾恶。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而为乡里所弃。中常侍唐衡以颂请资,资用为吏。滂以非其人,寝而不召。资迁怒,捶书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犹以利刃齿腐朽。今日宁受笞死,而滂不可违。”资乃止。后牢修诬言钩党,滂坐系黄门北寺狱。滂后事释,遂还乡里。
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滂曰:“滂死则祸弭,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滂从父归黄泉,得其所矣。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①若范孟博者,岂宜以公礼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无自取不优之议邪?
②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