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以“社会转型”来描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举世瞩目的深刻变化。所谓社会转型,就是从传统社会形态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在这个转型过程中,生产过程(包括劳动方式和生产组织)的科学化、产业构成的非农化和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是基本动力,而由此带动的社会生活形态上的城市化则是最显著的外在表征。如果我们将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看作是一种“乡土文明”的话,那么,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则正在将我们带入一个新的“城市文明”的时代。
对费孝通“乡土中国”这一概念的一个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它单纯理解为一个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概念,而没有将它看作是描述中国整体社会的概念。实际上,在费先生这里,与“乡土社会”对应的不是空间形态意义上的城市社会,而是历史序列上的“现代社会"。费先生用“乡土中国”这个概念所要刻画的,是不同于现代社会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传统社会结构、文化和运行形态,是一种独特的乡土型文明形态。就如同现代社会的结构、文化和运行形态并不仅仅限于城市,这种独具中国点的传统“乡土文明”形态也不仅仅限于中国乡村,而是笼罩于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中国社会。
但是,无论你是主动告别还是恋恋不舍,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独具特色的传统“乡土文明”已无可避免、无可挽回地成为了或正在成为明日黄花,今日的我们已无可选择地进入了“城市文明”主导的时代。 这是由于现代化进程中产业结构的提升必然带来产业的集中,而产业的集中,结合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必然带动人口向产业集中地大规模集聚,进而带来城市的扩张。这一过程,无论从世界范围来看,还是从中国自身看,都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客观必然进程。
在传统乡土社会,一方面城乡联系本身并不紧密;另一方面,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的,乡村是本位,而且相对独立,不依赖于城市,而并非生产基地的城市则反过来完全依赖于农村。但现代社会的城乡关系则截然不同,一方面,由于现代市场以及更为直观可感的交通、通讯技术的纽带作用,城乡联系变得异常紧密;另一方面,当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转变为现代市场经济之后,城市在城乡关系中便取得了几乎绝对的主导地位,从而必然地发挥出对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组织重塑作用、辐射作用;而且,只要承认经济运行的形态方式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其他各个方面,那么,城市的这种组织重塑作用、辐射作用也必将及于社会的各个方面。
现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运行方式必然是围绕着城市而组建起来的,今天我们的乡村振兴只能顺应而不可逆这个基本历史趋势而展开。城市文明时代的乡村振兴首先是(即使不是完全是)一个使乡村参与并共享以城市文明为表征的现代文明的过程,是乡村融入城市主导的现代文明的过程。
《摘编自冯婷《城市文明时代的“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