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欲解决土地问题,我国今日正一极佳时期也。趁此资本来发达,地价未加增之时,先行解决,较之欧美其难易有未可同日以语。
——孙中山《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
材料二:夺富人之田为己有,这是他未知其中道理,随口说法,不必管他。……兄弟所信的是定地价法。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家。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
——孙中山《三民主义与国家前途》
材料三:“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
——1936年毛泽东在延安会见斯诺时的讲话
材料四:美国政府与农民签订合同,国家给农民适当的补贴,让农民缩减耕地和屠宰牲畜。在《农业调整法》生效的头一年,屠宰了2300万头牛,640万头猪,减少了300万公顷小麦播种面积和400万公顷棉花播种面积。法案实施后,农产品价格回升到1909年1914年农业繁荣时期的水平。
——摘编自李纯武《简明世界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