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教育在推进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外生性特点:具体来说,既表现为驱力的外生性,即劳动教育每一次受到重视都源于领导人重要讲话的推动;又表现为目的的外生性,即以服务社会发展为目的。而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应该以实现人的全方面发展为内在驱动和目的。这一特点导致我国的劳动教育效果并不理想。
马克思、恩格斯对劳动价值观的理解主要存在着三种解释模式:第一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模式,强调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历史和劳动创造人本身;第二种是政治经济学的模式,强调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按劳分配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原则;第三种是教育学原理的模式,劳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原则。
从教育实践的角度看,上述阐述能够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在于如何理解和建立正确的劳动教育观。劳动价值观决定了劳动教育观,因此,社会主义劳动教育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学习者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一是让学生认识到劳动的本源性价值,即劳动是创造物质世界和人类历史的根本动力,劳动者神圣光荣;二是让学生认识到劳动是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按劳分配是合乎正义的分配原则,不劳而获、少劳多得可耻;三是让学生认识到热爱劳动、参加劳动才能实现个人的健康成长,不愿劳动、不爱劳动则会阻碍个人的全面发展。在新时代,我们要倡导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通过“以劳促全”提升心志,使学生拥有充实的人生。这一过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人民立场和劳动情怀,是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思想的新发展。
在观念层面,重建劳动教育观要凸显综合性与统领性,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价值召唤。劳动教育是各种教育的统领,能够把其他一切教育内容联结在实践之中。劳动教育不仅能够培养学生依靠劳动生存与发展的品质,能够增强体质、磨炼意志,还能够丰富他们对人生的理解,实现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增进智慧等功能。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劳动教育的界限,劳动教育始终是与德智体美教育融合在一起的,既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混淆。
在实践层面,重建劳动教育观要强化激励性与基础性,让劳动成为一种积极的生存方式。劳动教育不是专门的课程,不依托于某一具体的课程或具体的课堂教学时段,也没有具体的可以量化的育人任务、考核标准。劳动教育必须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成为整个教育的基础和归宿。因此,应该把劳动的理念和行为渗透到生活、学习的各个环节中,使之成为一种生存方式。
在制度层面,重建劳动教育观要突出主体性与责任性,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制度建构。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我国教育方针的发展历程一直很重视劳动教育。但是,整个劳动教育实践存在着实施主体单一、主体责任不明确,缺乏评价、督促机制等问题。因此,国家必须完成以法律制度形式规定劳动教育主体,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建立评价、督导机制,明确劳动教育成绩的使用范围等一系列的制度建构。
(摘编自宁本涛《重塑劳动教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