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为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本市生活垃级的基本分类为: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且应当专门处置的废镍锅电池、废药品等废弃物;
(三)湿垃圾,是指易腐性的茶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四)干垃级,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级的具体分类目录及投放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摘编自《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材料二:本研究对杭州居民样本的各类废弃物的分类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
注:A:1=从不分类,2=几乎不分类,3=偶尔分类,4=经常分类,5=总是分类;
(摘编自徐林等《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研究》)
材料三:
公民参与垃圾分类有三个方面。最基础的是居民的自我监督与投入,表现在公民将家庭产生的各类生活垃圾按照政府和社区的规定,准确分类、投放。公民参与的第二种方式是参与垃圾回收管理过程,每一户家庭平均一年要参与垃圾回收地点相关工作三次左右,负责给每家每户投放出来的垃圾袋上蒙网罩,以保持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第三个方面指公民对他人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监督他人正确分类及投放垃圾参加地方居民团体和环保组织、参加听证会与公民会议等。
日本形成了政府带头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宣传教育体系多样化、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既教育了公民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也教育公民如何科学分类,同时还形成一个良好的垃圾分类管理的舆论环境,给公民以压力和动力,内化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习惯。
日本垃圾分类宣传的多样化体现为:第一,宣传主体多样化。日本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主体涵盖了政府、社区、居民团体、企业、家庭、学校和志愿者等。很多垃圾楚烧厂设计得非常漂亮,学生、游客和附近居民可以到焚烧厂参现旅游。第二,宣传内容多样化。日本垃圾分类宣传既包括了对正面的垃圾分类处理的教育,也包括对不文明垃圾分类行为的宣传。第三,宣传方式多样化。日本商品外包装上会印有分类标记及材料成分,牛奶盒上甚至会提示包装盒处理的正确步骤:要洗净、拆开、晾干、折叠以后再扔等;一些超市也会设置垃圾桶,详细标上塑料瓶、易拉罐玻璃瓶等分类标志,以便消费者分类投放。
此外,责任明晰的垃圾分类管理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惩罚监督是促使公民参与垃极分类管理的外在压力。实施有效的扶持与激励政策,是促进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
(捕编自吕维霞等《日本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