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猫
(清)宣鼎
有某翁者,救死恤生,利人爱物,人皆仰之。然厄于命,家中落拓。有饥猫倾侧将毙,翁睹之恻然,伺之。自此猫不他往,恋恋依翁侧。翁每饭必食以腥,即外出,必嘱家人尽心爱养。
是年秋涝,粒米无收。翁家乏食,借贷无门,典质①已尽。猫更无从得食,嗷嗷于侧。小女子责之曰:“人尚无食,汝欲食耶?汝不念平日养育恩勤,何以报德,而反嗷嗷取憎耶?”猫呦然似诺,一跃登屋去。
未几,猫衔一物掷翁怀中,视之,妇女旧抹额②也,上缀宝珠二十余,光明圆正,值千金。翁惊讶失色,曰:“猫虽通灵,但窃取之物,污我品行,且恐失物之家,冤及婢仆,性命攸关,奈何?”其妻女曰:“翁言虽是,但井上之李岂无主者廉士尚且取之所谓饥不择食也。况此物自至,必天神怜翁,假手以济,岂尽狸奴③力耶?姑先质资④度岁,暗访物主,明告其故而归之,似亦无伤。”翁不得已,姑从之。
次年遍访,无失物家。乃赎珠而货之,缘是起家。
(选自《夜雨秋灯录》,有删改)
【注】①典质:典当。②抹额:妇女束在额前的巾饰,一般多饰以刺绣或珠玉。③狸奴:猫的别称。④质资:这里指抵押宝珠换钱。
①(食)翁每饭必食以腥 设酒杀鸡作食(《桃花源记》)
②(已)借贷无门,典质已尽 然志犹未已(《隆中对》)
③(故)明告其故而归之 广故数言欲亡(《陈涉世家》)
④(从)翁不得已,姑从之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狼》)
但 井 上 之 李 岂 无 主 者 廉 士 尚 且 取 之 所 谓 饥 不 择 食 也
有饥猫倾侧将毙,翁睹之恻然,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