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责碎玉吏
韩魏公在大名① , 有人献玉盏两只,表里无瑕,世之绝宝也。每开宴召客特设一桌覆以锦衣置玉盏于上酌酒对客。俄为一吏触倒,玉盏俱碎,坐客愕然,吏伏地待罪。公神色不动,笑谓坐客曰:“凡物之成毁,亦自有数。吏误之,非故也,何罪之有?”坐客叹服。
(注释)①大名,地名,北宋时大名府又称北京。
吏误之,非故也,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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