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维护司法的独立审判权和坚持舆论监督,是确保我国司法公正的两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自从网络舆论勃兴并与传统媒体、民间舆论合流之后,一些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如“邓玉娇案”“杭州飙车案”等,弱者正是通过舆论由“地位”的弱者变成了“舆论”的强者,最终讨回法律的公道。
材料二:然而从更广阔的社会意义上看,公众先入为主式的评判和舆论狂欢,往往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在汹涌的民意挟持下,法官很难做到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正如学者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说,即便是肉眼难辨的舆论力量,当它超过了拥有者所能控制的范围,结果也是力量的暴走与滥用。每个公民,哪怕是那些“众人皆曰可杀”的被告,也享有辩护和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当国家意志——法律的权威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公民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