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借款人:张大明(身份证号)
出借人:李小天(身份证号)
因用于生意周转,于2018年3月21日向出借人小天借款10000元,今还欠款五千元。剩余欠款将于2019年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愿付违约金(每天壹佰元)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张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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