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 | 法案 | 主要内容 |
1883年 | 《疾病保险法》 | 保险费由雇主承担,赔付金额按照法律规定,包括免费医疗护理、现金抚恤、死亡丧葬等。 |
1884年 | 《意外事故保险法》 | 保险费的2/3由个人承担,仅占每天工资的1.5%,1/3由雇主支付。保险包括免费医疗、医疗护理、死亡丧界、病中休养等。 |
1889年 | 通过的《老年和残废保险法》 | 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年满70岁即可享受老年赡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