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866年,英国保守党一上台,就面临着严峻的政治局面,农业款收引起物价上涨,激起了下层民众的愤怒。在改革同盟的号召下,工人们在海德公园聚集,强烈要求进行议会改革扩大选举权,工人阶级与激进主义分子开始结盟,议会改革迫在眉睫。1867年,迪斯雷利(英国首相)决定将第二次议会改革进行到底。议会法案最终于7月15日通过,由议会上院和女王批准生效。此款法令共有61款,主要内容规定:所有的男性房主和每年支付10英镑租金以上的男性房客,以及在那县那些每年支付12英镑租金以上的男性都将拥有选举权。选区的调整:取消四个城市选区的议席,原来三十八个城市选区议席由两个议席减为一个议席;伯明翰、利物浦、利兹和曼彻斯特各设三个议席(但选民只能投两票)。
——摘编自营萍《迪斯雷利与英国1867年议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