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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国的对外开放立法是从外商投资立法起步和发展起来的。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出台,打开了中国吸引外资的大门。随后,《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相继制定,“外资三法”奠定了中国吸收外资的法律基础,也推动了40年来我国利用外资量增质优。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外商投资法》草案。2018年12月,国务院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1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草案进行二审。在两次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该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将为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结合材料和所学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外商投资法》的制定是如何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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