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太祖废除丞相后,直接指挥六部百司,亲裁独断,事实很难办到。所以必须建立一个“秘书处”,帮助他处理政事。洪武十五年,明太祖仿宋制,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统称殿阁大学士,这也是内阁的雏形。明朝内阁对皇帝“不合理”的诏旨,有封驳权。皇帝不满内阁票拟发回重拟时,如内阁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可以拒绝重拟,以原票封进。内阁的意义就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皇权的腐化,维系明代政治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摘编自风雨塔拉《明朝官职》
材料二
17世纪初,由于枢密院人数众多,英王常在王宫的内室召集外交委员会的部分亲信讨论决定重大事务。17世纪后期,外交委员会便有“内阁”之别称,并逐渐代替枢密院,成为实际最高行政机关。它由英王主持,并对英王负责。1688年“光荣革命”后,威廉三世时期,内阁改由下院多数党组成,并开始转向对议会负责。自1718年后英王就不再参加内阁会议,至19世纪中期,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在宪政实践中,通过惯例的积累逐步完备并最终形成。
——摘编自刘书正《明朝内阁制与英国内阁制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