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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八下·苏仙月考) 材料一:香港特区立法会原定2019年6月12日开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但因示威者在周边区域阻占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开会时间宣布推迟。后来在一些激进分子和反动势力的挑拨煽动下,一些学生被利用,示威者行为变为侮辱国旗、霸占机场、毁坏公共设施、殴打记者、袭击警察等暴力行为,一连串的极端暴力事件严重扰乱了香港的社会秩序。

    材料二:香港市民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和集会的自由,但示威者应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强烈谴责破坏社会安宁、罔顾法纪的暴力行为,希望社会尽快恢复秩序,呼吁所有热爱香港这个地方的市民大众远离暴力。

    材料三:2019年11月2日晚,在德国科隆街头,一位来自中国内地的女孩,用中、英、德三种语言霸气对峙香港示威者,视频不断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因发言犀利,逻辑清晰,回应有理有据,女孩获得网友大量点赞。她表示,爱国是一件高尚的事情,青年朋友应该踊跃表达自己的心声。

    1. (1) 公民依法享有哪些政治自由?
    2. (2) 公民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3. (3) 以上案例对我们中学生有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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