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李鸿章说:“若由官设立商局招徕,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并官局。”招商局和怡和、太古(注:外国公司)三家公司于1877年签订了“齐价合约”,规定“共同议定主要航线的统一运价,出现新的竞争者时,三家公司共同对抗之”,结果“增减运价,推行航线,悉受洋商操纵”。 1893年各公司所拥有的船舶吨位数与1877年相比,怡和增加了将近1倍,太古增加了3倍多,而招商局反而有所减少。
——摘编自汪熙《从轮船招商局看洋务派经济活动的历史作用》
材料二 日本自开放港口以后,沿海贸易和大规模运输主要依靠外国船只……日本明治政府企图剥夺各藩经济上的独立性,政府将自己所拥有的船只出租给三菱公司,并发给补助金……1875年6月,政府为了与美国太平洋邮船公司对抗,8月开辟了上海航线,把13只官船无偿地交给三菱。当时日本共有轮船149只、42 304吨位,其中三菱占有45只、31 000吨位。
——摘编自《日中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