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桃花源记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彷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乙】穴中人语
老人引杨氏入山之大穴。鸡犬陶冶,居民之大聚落也。至一家,老人谓曰:“此公欲来,能相容否?”对曰:“老人肯相引至此,则必贤者矣。吾此间凡衣服、饮食、牛畜、丝纩、麻枲(xǐ,麻)之属,皆不私藏,与众共之,故可同处。子果来,勿携金珠锦绣珍异等物,所享者惟薪米鱼肉,此殊不缺也。惟计口授地,以耕以蚕,不可取食于人耳。”杨谢而从之。又戒曰:“子来或迟,则封穴矣。”迫暮,与老人同出。
选自南宋·康与之《昨梦录》
①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
②惟计口授地,以耕以蚕,不可取食于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