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江苏省推行“区间测速”.所谓的“区间测速”,就是在两监测点安装监控和测速探头,测出同一辆车通过两个监测点的时间,再根据两点间的距离算出该车在这一区间路段的平均车速,如果这个平均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即被判为超速.若监测点A、B相距30km,该路段最高限速120km/h,车辆通过测速路段的最短时间为小时.一辆轿车通过两个监测点的时间如图所示,通过两监测点的速度分别为110km/h和100km/h,该车(“会”、“不会”)被判为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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