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单选题
  • 1. 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汉、刘维死刑。这是因为(   )

    A . 他们实施了不道德、非正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B . 他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 C . 任何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D . 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触犯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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