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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5高一上·南昌期中) 据记载,族刑(指以整个宗族为单位进行惩罚的刑法)在春秋时期被广泛运用,但到战国时期“灭族”、“逐族”的族刑记载大为减少,多以父母、妻子、同产(即同父的兄弟姊妹)在内的“三族”之刑所取代。此变化说明( )

    A . 宗法观念逐渐淡化 B . 仁政思想得到贯彻 C . 郡县制度得到加强 D . 分封制度走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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