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一齐”与“物之不齐”
李智福
①庄子与孟子同是战国中期人,同为思想巨擘,他们对“物之齐否”持两种完全相反的态度。庄子提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一齐,孰短孰长”的观点,孟子则针锋相对地提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的命题。形式上,“万物一齐”与“物之不齐”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二者歧见之大,归本于哲人对世道人生不同的关怀方式和迥异的观照态度。
②庄子不是将万物强定为一尊,而是以承认“万物之不齐”为前提的,这种“齐”意味着承认一切存在皆有合法性、合理性。章太炎说:“齐其不齐,下士之鄙执;不齐而齐,上哲之玄谈。”正是此意。庄子因“不齐”而走向的“齐”,是一种平等的眼光和宽容的胸怀,对差异的包容,对弱势群体、少数群体、独异个体的尊重,这与《中庸》所说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近似。同时,当他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天地万物时,齐万物,一生死,生命也从高下区分的利益焦灼中悬解了出来。另外,庄子认为“齐物”的初始图景是人类未开化时的“至德之世”,那个时候,“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庄子对“至德之世”的呼唤渗透着浓浓的诗人之乡愁意识和哲人之批判精神,警醒着人类不可妄自尊大,时时需要反省。
③孟子没有像庄子那样悉心去论证“物之齐否”,而是用一句平实的常识之语即“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对提倡“君臣并耕”的农家学派展开批评。当时农学学派之许行从楚国到滕国传道,宋国的陈相、陈辛兄弟闻风而来,尽弃前学,从师许行。陈相将许行之学转告孟子,孟子深不以为然,乃从社会分化、商品交换、劳心与劳力分工等角度论证了这种“君民同耕”是不合时宜的,不现实的,甚至是荒唐的。孟子云:“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
④孟子强调“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恰恰是反对对天下万物整齐划一,比而同之。天下之物的价值本应有大小多少之分,因此不可以“同价”贾之,如若以“同价”来买不同之物,必然会造成良莠不齐,以次充好。若这种“比而同之”的思想上升至社会政治领域就必然会造成天下大乱。在孟子看来,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一个由“劳心者”与“劳力者”两个阶层组成的社会。“劳心者”从事治理、组织和教化之事,是“食税者”,古代圣贤如后稷、尧、禹等都属于这类人;“劳力者”从事生产劳动,包括耕作、做工和经商,他们要“上税”,为“劳心者”提供衣食之资。可见,孟子言“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一常识之语目的在于证明社会分工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⑤庄子持“万物一齐”,孟子持“物之不齐”,二者不可同,不能同,不必同,亦无高下之分。在那个战乱频仍、世道窳败的战国之世,他们发现的是不同的症结,因此对“君臣佐使”的调配,亦大不同。唯其不同,才证明了思想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二子在中国思想史上实现了互诤互补。以孟子对人性之善的信念补庄子的自然天性论,以免人性的沉沦、堕落和虚无;以庄子“万物一齐”之自在的、诗意的、艺术的觉悟精神补孟子哲学所许诺人生之过于沉重的负担、责任和义务,以避免人生的异化、僵化、道学化。
(选自《光明日报》2015年07月27日第16版,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