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承六世之基业,励精图治开创了国力强盛、四夷宾服、经济繁荣、民生富庶的面,故史家称之为“孝宣之治”。
材料一 公元前66年,宣帝下诏:“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悯)之。盐之食,而贾成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
针对“畜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的现象,先后三次诏令把豪强徒往平陵、杜陵等地,而后将其土地或充为公田,或配给无地、少地的贫民。还把国家苑囿或郡国公田,借给少地或无地的贫民耕种,使他们尽可能地摆脱地主的控制,重新变为国家的户。后又对遭受旱灾、地震、病疾的地区,免除三年的租赋。公元前67年,他下令降低一直很高的盐价,减轻老百姓过重的负担。
材料二 汉宣帝坦言郡太守是辅助天子治国理民的关键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对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汉宣帝常用的奖励办法是:硕布玺书嘉奖勉励;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公元前67年,汉宣帝在朝廷增加了四名廷尉平一官,专掌刑狱的评审和复核,并设置了治御史以审核廷尉量刑轻重。公元前66年,又下诏废除了首匿连坐法,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他还先后多次下诏,大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