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单选题
  • 1. 常熟凌巷村“将集体土地按人口分口粮田,按劳力分责任田,分户经营,农民可以长期使用,但不能买卖、出租等,经营所得‘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一土地经营方式为( )

    A . 互助组 B . 高级合作社        C . 人民公社化 D . 家庭联产承包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