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李明打算在新城长峙岛租门面开店,他从赶集网上看到了一家店铺的出租信息(香樟湖步行街59号店面,面积为60平米),与房东赵峰谈妥了租赁事宜:租用3年,每月租金5000元,预付押金30000元,每年租金在国庆节前付清;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租用方承担。并约定在6月15日签字生效。爸爸让小华写一份租房协议。小华感到为难,请你帮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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