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新视界:虚构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
“乾隆皇帝上朝之前,掏出手机拨了几个电话”“一条眼镜蛇拖着公共汽车经过十字路口”——读到这些陈述的时候,多数人的常识无法认同。诚然,从科学研究报告、社会调查问卷到商品广告,内容真实是共同遵从的基本规约。迄今为止,只有文学获得特许,文学的虚构可以免遭法律或者道德的谴责,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文化约定。文学拥有何种特殊的意义,以至于可以享受如此特殊的待遇?
文学的虚构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庸常的生活波澜不惊,虚构让人们从陈陈相因的琐碎事务中浮出头来呼吸到神奇的气息。
生动、传奇,我相信这就是文学虚构的开始。鲁迅曾经解释过他如何虚构小说中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鲁迅打趣地说,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相对于日常所见的各色人等,这个“拼凑”起来的人物,其性格特征的强烈程度往往超过了通常的平均值。另一些作家或许热衷于虚构悲欢离合、恩怨情仇的情节,由于这些强烈的性格,作家虚构的戏剧性冲突往往比日常生活更为集中、激烈、扣人心弦。大多数纪实的素材无法制造如此完整的美学效果。始于生动、传奇,继而悲欢交加,终于某种形而上的沉思,这常常是虚构为文学完成的三部曲。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
不论是小说、戏剧之中的理想人物还是诗词之中的良辰美景,作家、诗人的虚构无不寄寓了自己的内心向往。从武侠小说的快意恩仇模式、才子佳人或者灰姑娘加白马王子模式到新近网络文学中时髦的“穿越”“玄幻”小说,虚构的意义几乎就是为种种白日梦造就种种外显的形式。欲望带动的虚构是许多通俗性娱乐作品的内在构成。但是,深刻的文学虚构必须拥有娱乐之外的丰富涵义。很大程度上,虚构的文学要遵循规律和细节“真实”,要与生活保持密切联系。换言之,文学不能因虚构而破坏了“可然律”和“必然律”意义上的“真实感”。
“科幻”文学诸如《黑客帝国》《阿凡达》《盗梦空间》等,它的虚构效果令人吃惊。读者对于它们的兴趣之所以超过各种单纯的科学研究假说,人间气息的存在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真实既孕育了虚构,又制约了虚构。文学之所以可能拯救虚构,恰恰因为出现了更为深刻的真实认知。
(摘自2014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