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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6高三上·大庆期中)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注:法治指数是国际上判断、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及其程度的量化标准。2012年,中国法治指数排名为87名。2014年全球法治指数丹麦以0.93分位居第一,中国以0.45分排名76。

    材料二:提高法治指数,建设法治经济,必须贯彻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经济理念。法治,让交易更顺畅,让“无形之手”更稳健,在公平竞争中,各种要素才会在利益驱动下竞相涌动、良性共赢;法治,让信用更扎实,过去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商业贿赂、欺诈,都为法治所不容;法治也瞄准政府,把“有形之手”全部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有创造活力,才能“逼出”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

    材料三:“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进入“十二五”历史新起点,党和国家将“民富”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8.0%,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7.4%的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2%。

    1. (1) 指出材料一反映的经济信息。结合材料一、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分析提高法治指数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2. (2) 结合材料三,运用经济生活知识,为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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