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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5八上·微山期末) 材料一:从几年前的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毒豆芽、地沟油,到2012年的毒胶囊、皮鞋酸奶果冻、毒蜜饯等事件,再到今年的镉大米、毒生姜、假羊肉等等,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刺痛我们的双眼。

    材料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收集意见已于2015年11月29日截止。

    此次修订加大了对有关食品生产经 营者的惩罚力度,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责,增加了“食品安全犯罪获刑者终身禁做食品工作”、 “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政府或最高承担刑责”、“明知或者应知食品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广告的设计者、制作者、发布者 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1. (1) 问题食品生产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违背了什么道德原则?

    2. (2) 材料二说明了什么?

    3. (3) 为确保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你还有哪些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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