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4年起,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2014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一个扶贫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要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
材料二:据《左江日报》报道,2015年10月16日,在全国第二个“扶贫日”和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即将到来之际,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用实际行动为全市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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