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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由材料内容可知(    )

    A . 普鲁士在联邦中享有特殊地位 B . 帝国实行联邦制,立法权属于皇帝 C . 宪法强调保护各邦的合法权利 D . 宪法带有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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