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朝)设六科给事中,按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有单独上奏言事,监督和弹劾百官的权力。六科被称为“风宪之司”,可以风闻奏事,而不一定负核实的责任,所以当时的六部官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明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等都是君主直接委派的特别亲信,他们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特别监察,往往用于治理大狱、检举吏民奸罪,伺察密告。
——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每年一度的不满意测试……目的就是要阻止任何人成为太受欢迎的人,阻止像庇西特拉图(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的雅典独裁者)这样的人,企图利用公民大会作为成为僭主的台阶。每一年,雅典人投票放逐一人达10年之久,这是一种预防犯罪的处罚。
——伊恩·莫里斯《希腊人历史、文化和社会》
材料三
在美国,新闻媒体被封为“政府第四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政治生活中的一支原生力量,它决定着公众讨论的议事日程……一头牵着政府,一头牵着国民敏感之极的神经,一旦白宫的某些政策发生偏误或总统等政要滥用行政职权,立即就会招致一场新闻舆论带来的暴风雨。……更为重要的是,新闻媒体具有动员民众的实际能力,它对行政官员具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
——彭正波《美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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