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近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飞速发展,2015年社会捐赠数额逾千亿元,慈善社会组织数量高涨,互联网慈善等新型慈善方式日渐涌现。与此同时,慈善领域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郭美美事件、儿慈会小数点事件等给慈善事业发展蒙上阴影,广西事实孤儿杨六斤获捐500万元等引发了网络有关募捐的争议。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法律规范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法草案在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行为、加强慈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大会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仍处在刚刚起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因此,慈善立法既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反映现阶段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又要具有前瞻性,为推动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留有空间。本次立法对这两者进行了较好的结合。
材料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治国这条道路的确立既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又不照搬别国法治理念和模式,是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