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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一下·湖北期中)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8月21日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开通网络邮件意见(建议)直达政府的决策部门,并及时给市民以答复,避免因重大行政决策“拍脑袋决定、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而造成损失。根据办法,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各类规划、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改革创新措施、生态保护政策、价格政策、民生类决策等方面,政府都必须要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召集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同时举办社会听证会,激发了群众参与决策和建设和谐武汉的热情。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需经过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程序方可实施。若发现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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