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朝对周边民族的统治,设置与内地不同的边郡,以当地民族习惯分界,因俗而治;有的加封一些当地民族的首领为王、侯、郡长等。唐王朝明确提出“华夷无别”“华夷同重”原则,对周边各少数民族的领袖“示之以礼”。加强了对四方民族的优待、册封、和亲及以夷治夷政策的实施,并使羁縻府州县制度化,在形式上保留原有当地统治机构或“华官参加”,或实行“监管制”,使民族事务管理走上制度化。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过程》
材料二
国内各少数民族、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三区革命政府”参加了筹建新中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共同表决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要“既利于国家统一,又利于因地制宜”;在民族关系问题上,各民族“一律平等”,“均有乎等的权利和义务”;在民族地方治理与施政问题上,“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色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