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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6·玉州模拟) 【新消费我做主】

    材料一:2015年国庆期间,青岛市一大排档兜售天价虾事件引发热议,有旅客结账时发现,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2015年10月6日,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店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当地物价局拟对该商铺作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

    材料二:2016年2月12日,游客陈某发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吃饭时“被宰”,仅一份铁锅鱼就5000多元,被称为“天价鱼”事件,后经当地政府部门确认,哈尔滨“天价鱼”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存在把人工繁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民警出警不规范等行为,松北区对涉事饭店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1. (1) 请问涉事饭店侵害了消费者什么权益?

    2. (2) 有关部门严厉处罚宰客行为有什么意义?

    3. (3) 为了不让“天价虾”、“天价鱼”事件再次发生,请你提几条合理化建议。(至少三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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