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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6九上·建湖期末) 近来,一篇《法治社会不容“微博先审判”》的文章引发关注,该文针对网络上一些民众对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围观施压的做法提出委婉的批评,强调法治的程序性,梯形公众不能用偏激的观点去施压,甚至“绑架”法律的正当那个程序。该文的主旨强调(    )

    A . 公民权利不能凌驾于法律正当程序之上 B . 公民应珍惜和正确对待最基本政治权利 C . 要充分发挥新闻监督这一有效手段作用 D . 应适当削弱公民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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