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天承袭贞观年间整顿吏治、严惩贪污的政策,“尝与宰相议及刺史、县令”,并派遣“使者以六条察州县”,考核州县官吏是否清正称职。对于贪赃枉法官吏,不论官位高低,一律严惩不货。正如《资治通鉴》所评说:“太后虽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称职者,寻亦融之,或加刑诛。抉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镇压反对势力,打击旧门阀士族,扶植庶族地主出身官僚,发展科举制。”在武则天执政时期,虽然爆发过徐敬业和宗室诸王发动的叛乱,但是吏治清明,政局稳定,使广大农民得以休养生息,因而社会生产有发展,垦田和户口数字大幅度地增长。
﹣白寿彝《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