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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6八上·孟津期末)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2016年12月1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关工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来自市自由路小学、市胜利路小学、市实验小学的40余名教师和小记者走进法院参观立案大厅、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庭,感知法律氛围。据悉,你所在的学校为提高初中生法律意识,也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周”的活动,


    请你参与其中并完成以下任务:

    1. (1) 请你为此次活动设计几种切实可行的活动形式。(两种形式即可)

    2. (2) 防微杜渐,从小抓起。请你列举未成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三种行为即可)

    3. (3) 请你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几条合理化建议。(三个方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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