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院作为一种教学载体及教育制度,与官学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其办学目的是“为教育的而非为科举的”。
书院的教育模式大多因师因学而确立各自的办学方针、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及授课形式,最主要的教学环节便是老师升堂讲说、学生分斋授课。升堂讲说类似现代学校的课堂讨论,有主讲,有提问,还有辩难。分斋授课则指学生的大量时间是在斋舍或书楼自学,同时有师生间、同学间的相互切磋、质疑问难。南宋建康的明道书院规定,每旬“三八讲经,一六讲史”,“每月三课,上旬经疑,中旬史疑,下旬举业”,讲经与讲史即为书院山长的升堂讲说,经疑与史疑实则为分斋授课。
教学活动并非局限于讲堂与斋舍,祭祀、展礼、游览等都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书院以多种方式发挥老师启发、辅导学生读书自学的优良学风,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各书院在课程设置上也多因时、因地而制宜,但一般都包含经学、史学、文学、诗学、小学、算学、制艺帖括等内容。宋代各书院主要设置“五经”课程,南宋朱熹集注“四书”后,“四书”课程的设置更为普遍,元代书院大多以《四书集注》为必读教材。同时,书院也设置其他课程,例如,濮州历山书院特设医学,内乡博山书院特设数学、书法等。除四书五经外,学生也选修前四史、文选、杜诗等课程,有的书院还辟有“射圃”以传授武学。
大多数书院都重视作为传统教学内容的“展礼”教育。祭拜先师、朔望祭祀等教育,成为书院不可或缺的常规课程,体现尊师重道、崇贤尚圣的精神。在“仰而瞻其容,俯而读其书”的氛围中,学生养成了对先贤的景仰与礼敬之情,由此形成了书院崇圣尚礼、人格养成的尚德精神。
书院教育中独具特色的会讲制与讲会制对书院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书院会讲制实为各书院举行的学术性聚会或研讨会,含有对时人所关心的重大政治学术问题的讨论、讲辩之意。讲会制则是诸教育大师凭借书院以传播其学术思想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成为书院教学的重要组织形式。与会讲制作为学术交流活动的形式有别,讲会制实质上是一种学术团体组织。黄宗羲《宋元学案·东莱学案》载,南宋淳熙年间,在明州诸书院讲学的学者杨简、沈涣、吕祖俭、袁燮等人,组织举办了学术交流组织“四明讲会”,这不仅活跃了书院的教学活动,更促进了学术文化的发展。
在“如何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等方面,书院教育强调弘扬“义理之学、修养之道”,以人格教育、繁荣学术、人才养成、传授知识为培养模式。
历代教育大师在大力倡办书院教育的实践中,都明确反对把书院办成攫取功名利禄的名利场,反对把专攻科举考试所需的文辞之学作为教学重点,而主张效仿古代圣贤“教学为先”的办学理念,把造就“得时行道、事业满天下”的经世济国之才作为培养目标。如南宋学者张械明确反对把科举利禄之学作为书院办学育人的指导思想。朱熹也说“建书院本以待四方士友,相与讲学非只为科举计”,他为白鹿洞书院制定的学规,虽然要求书院必须为皇朝政治服务,把维护统治秩序的纲常伦理作为书院教育的方针,但同时更明确反对把“务记览、为词章、钓名声、取利禄”作为人才培养的标准,提出了“修身、处事、接物之要”的育人准则。针对官学和科举诱导士子“忘本逐末、怀利去义”的积弊,他强调书院教育应注重人格教育,提倡言行一致、克己为人、道德自律、修身养性等。
中国书院教育注重弘扬中华民族正心诚意、修身为本,讲求经世致用、学术创新等的优良品德和传统精神,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书院文化不仅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方面发挥了不可泯灭的作用。
(选自张熙惟《古代书院中的传统文化精神》,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