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部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如下: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 | 时间进度 |
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的杠杆作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 科技部、财政部等 | 持续推进 |
引导信贷资金、创业投资资金以及各类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支持区域重点产业科枝成果转移转化 | 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 持续推进 |
推动科研机构、高校建立符合自身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 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研究探索科研机构、高校领导干部正职任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股权的代持制度 | 科技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 持续推进 |
结合材料,运用“政府”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措施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