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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6高一下·福建期中) 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19条,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    )

    A . 彻底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 B . 以法律确认农民土地所有权 C . 改造乡村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D . 减轻农民负担刺激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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