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902年,清政府制定了《壬寅学制》,该学制是我国近代第一个新的、系统的、完整的全国性学制系统,它是后来的《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的基本蓝本。具体内容是:
“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是《壬寅学制》所规定的办学宗旨。
初等教育。《钦定蒙学章程》中规定儿童从6岁起入蒙学堂,其宗旨是“在培养儿童使有浅近之知识,并调护其身体”。蒙学堂的门目表:修身第一,字课第二,习字第三,读经第四,史学第五,舆地第六,算学第七,体操第八。蒙学堂毕业后才能升入小学堂学习,小学堂的宗旨是:“在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有益身体之事”。蒙学堂和寻常小学堂共7年规划为义务教育性质,“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七年教育”。寻常小学堂的课程门目表为:修身第一,读经第二,作文第三,习字第四,史学第五,舆地第六,算学第七,体操第八。
中等教育。《章程》规定,中学堂内附设师范学堂,以培养小学堂教习人才。在第三年第四年设实业科,毕业后可以进入一切高等专门实业学堂。中学堂课程门目表:修身第一,读经第二,算学第三,词章第四,中外史学第五,中外舆地第六,外国文第七,国画第八,博物第九,物理第十,化学第十一,体操第十二。同时,在中学堂之外还设有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为高等小学卒业后不愿意再升学的学生所设。
高等教育。《章程》规定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设政、艺两科),于之平行的有高等实业学堂,师范馆、仕学馆等;大学堂3年(设政治、文学、格致、农业、工艺、商务、医书共7科,各科下有分若干专业,如医术科分医学、药学两个专业);大学堂之上设大学院,年限不定,以从事研究工作为主,不设立课程,学习不再主要依靠讲授,重在自学。
——张倩《张百熙与中国教育的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