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懋举以工为师
万历末,詹懋(mào)举为颍州守①。偶召木工,詹适弹琴,工立户外,矫首画指,若议其善否者。呼问之曰:“颇善此乎?”曰:“然。”使之弹,工即鼓前曲一过② , 甚妙。詹大惊异诘所自。工曰:“家在西郭外,曾见一老人,贸③薪入城,薪担头常囊琴④ , 因请观之,闻其弹,心复悦之,遂受学耳。”詹予以金,不受,曰:“某,木工也,受工之直⑤而已。”又曰:“公琴皆下材,工有琴,即老人所贻,今以献公。”果良琴也。詹乃从之学,一时琴师莫能及。
(选自清朝王士祯《池北偶记》)
【注】①守:镇守,做……知州。颖州,在今安徽阜阳一带。②一过:一遍。③贸:卖。④囊琴:用袋子装着琴。⑤直:通“值”,价钱。
詹 大 惊 异 诘 所 自
工有琴,即老人所贻,今以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