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自祖宗以来,军国大事,三省议定,面奏获旨。差除(人事任命)即以熟状(宰相意见书)进入,获可,始下中书造命,门下审读。有未当者,在中书则舍人封驳之,在门下则给事封驳之,始过尚书奉行。有未当者,侍从论思之,台诛劾举之。
此所以立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端拱于上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南宋陈亮上宋孝宗《中兴五论》
材料二: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世祖即位,登用老成(老儒),大新制作(大规模地修改典章制度)……在外者,则有行省……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凡钱粮、兵甲、也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明]宋濂《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