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883年议会颁布《取缔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规定了选举费用的最高限额及其使用范围,由选举代理人,掌握选举费用,并及时监选官汇报全部账目。对选举中的贿选、款待、不正当影响等舞弊行为严加取缔。若违反上述法律,候选人剥夺竟选资格7年,选举代理人剥夺选举资格7年。
1880年选举中,全国的候选人共支出选举费1736781英镑,1885年降为1026645英镑,1900年降为777429英镑。不过这个法律仍有很多漏洞,某些财力充足的候选人可以提前投资“培养”选区。因此法案实施后,明目张胆的舞弊行为虽有所减少,但远未绝迹。
──摘编自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从理论上说,英国下院选举制看起来很“完美”。 按照规定:年满18岁的英国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贫富、职业,不受资格限制,都有选举下院议员的权利,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匿名投票。因此从形式上看,下院选举表达了平等、普遍、公正的原则,所有国民都参加到国家的政治进程中来了,体现着民主的特征。但理论与实践却会脱节,英国选举是个极好的案例。
──钱乘旦《“说”与“做”的悖论 ──英国议会选举与政党政治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