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孙中山在辛亥革命以后谈到:“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各国实行这种代议政体都免不了流弊,不过传到中国,流弊更是不堪问罢了。大家对于这种政体如果不去闻问,不想挽救,把国事都托付到一般猪仔议员,让他们去乱作乱为,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所以外国人所希望的代议政体,以为就是人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之计,那是不足信的。”“现在世手上所谓先进的民权国家,普遍的只实行这一个民权(指选举权一笔者注)”势必会导致“政府过于专横,人民没有办法来管理。不管人民是怎么样的攻击,怎么样颂扬,政府总是不理,总是不能发生效力。”1924 年在由孙中山起草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规定:“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也。民权运动之方式,规定于宪法,以孙先生所创之五权分立为原则,即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是已。因此,既以济代议政治之穷,亦以娇选举制度之弊。”孙中山还指出“但此种民权,不宜以广漠之省境施行之,故当以县为单位。而在中央则要另外寻求替代方案,即由每县各选举一名代表,组成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中央政权。”
──摘编自(孙中山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