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字元伯,学涉有器量,与弟彥、虔、蕤并孝文赐名焉。韶雅为季父冲所知重。延兴中,补中书学生,袭爵姑臧侯,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迁给事黄门侍郎。后依例降侯为伯,兼大鸿胪卿,黄门如故。孝文将创迁都之计,诏引侍臣,访以古事。韶对曰:“洛阳九鼎旧所,七百攸基,地则土中,实均朝贡,惟王建国,莫尚于此。”帝称善。迁太子右詹事,寻罢左右,仍为詹事、肆州大中正。出为安东将军、兖州刺史。帝自鄴还洛,韶朝于路,帝言及庶人恂事曰:“卿若不出东宫,或未至此也。”
宣武初,征拜侍中,领七兵尚书,除抚军将军、并州刺史。以从弟伯尚同咸阳王禧之逆,免除官爵。久之,兼将作大匠,敕参定朝仪律令。及吕苟儿反于秦州,除抚军将军、西道都督,行秦州事,与右卫将军元丽,率众讨之。事平,即真,玺书劳勉,复其先爵。时陇右新经师旅,百姓多不安业,韶善抚纳,甚得夷夏之心。
孝明初,自相州刺史入为殿中尚书,行雍州事。后除中军大将军、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出为冀州刺史。清简爱人,甚收名誉,政绩之美,声冠当时。明帝嘉之,就加散骑常侍,迁车骑将军,赐剑珮、貂蝉各一具,骅骝马一匹,并衣服寢具。韶以年及悬车,抗表逊位,优旨不许。转定州刺史,常侍如故。及赴中山冀州父老皆送出西境相聚而泣二州境既连接百姓素闻其德州内大安。正光五年,卒于官,年七十二。诏赠帛七百匹,赠使持节、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司空公、雍州刺史,谥曰文恭。既葬之后,有冀州兵千余人,戍于荆州,还经韶墓,相率培冢,数日方还,其遗爱如此。永安中,以剋定秦、陇功,追封安城县开国伯,邑四百户。
(节选自《北史•李韶传》)
①孝文将创迁都之计,诏引侍臣,访以古事。
②既葬之后,有冀州兵千余人,戍于荆州,还经韶墓,相率培冢。